读书笔记|换个角度看语法教学

2022/7/15 12:47:01 人评论 次浏览 分享 分类:团队成长     发布人:马黎

  语法教学作为学生掌握英语语言规则的重要阵地,一直都被视为英语教学的重点。但就是这样一个重要的课程,如果有心人去做一份调查,结果大概率是学生觉得语法课枯燥,不易掌握,而教师则可能是认为不好教。作为一名一线教师,我当然也是感同身受,但由于自身水平有限,也很难突破当前的局面。直到阅读了程晓堂教授的《新视角英语语法——英语语法你不知道的那些事》一书后,我对语法教学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

  一、语法教学到底要关注什么

  以我的课堂教学经验以及长期的听课经历来看,我们当前的语法课堂主要关注什么是正确的语言形式,什么是错误的语言形式,其表达的意义是什么,怎样在合适情境中加以运用,即“形式—意义—使用”为一体的三维语法教学。当然,我自身也是这样教语法的,同时也认为就应该这么教才会有效果。程晓堂教授在书中引用了Lawrence A. Weinstein在Grammar for the Soul中的一段话:语法不是判断正确与错误的标准;作为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是思维的工具,语法帮助我们更好地做人、做事;有效地使用语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使我们的生活发生变化。根据程晓堂教授的描述,在阅读了Weinstein的书之后,他觉得以前学习语法都没有触及语法的真谛。也正是基于此,他选择了“另类”的语法教学思路:以一些常见的语法问题或学生容易犯错的语法现象为切入点,分析问题或现象背后的原因,然后再过渡到语法规则。同时,他总结出语法学习的四点意义:建构和组织思想、表达思想与情感、与他人交流互动、创造连贯的语篇。

  在知晓作者的上述思路之后,我对自己的语法教学也进行了思考。在日常的课堂教学中,我过多地关注了语言形式的正确与否,而忽略了语法背后所表达的重要意义。就拿书中给出的例子来说,我们在教授一般现在时的规则时,会用“My name is Qing Chen.”来说明其表示现在的动作或状态。但如果我们深入思考,就会发现一些问题,难道我过去不叫庆晨吗?我将来不叫庆晨吗?

  二、规则也许并不那么简单

  文章上述部分就已经提到,日常的语法教学中,教师们特别注重语法规则的正确性,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教材中的规则描述来使用语法,否则就是错误的。但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根据书中作者的描述,由于不同语境表达意义的需要,语法规则在使用时并不是像某些语法书上描写的那么简单。我从该书中选取了部分例子来加以阐述。

  首先是名词的可数性问题,作者以大家都很熟悉的“9·11”事件为例,就其到底是一件事还是多件事作了说明。该事件有两架飞机先后袭击世贸中心,一架袭击五角大楼,另一架在宾州坠毁。从整体上看,这是一件事;但如果细分来看,共有四架飞机被劫持,且袭击地点也不止一处,也可以认定为多次事件。说到这里,究其是一件事还是多件事也没有太大影响。但由于该事件涉及世贸中心大厦的保险赔付问题,根据保险合同,每次赔偿最高35.47亿美元,那么对世贸中心的袭击到底是一次还是两次呢?索赔方和保险公司对此产生了分歧。当然,结果并不是我们需要去追求的,我们应当意识到的是语法规则在实际运用中并不像书中文字描述得那么简单,其背后蕴藏的意义可能十分重大。

  再以一个动词的及物性为例,动词根据其及物性可以分为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后面可接宾语,不及物动词后面不能接宾语。这也是非常基本的语法规则,理解和运用都不难。老师也会在课堂上作出说明,某些动词及物,某些动词不及物,某些动词既及物也不及物。但事实情况可能并不像老师们解释得那么简单。以die一词为例,老师们基本都会将其认定为不及物动词教授。但书中给出了这样一句例句:“He died a glorious death.”(他光荣牺牲了)。虽然这样的用法可能不多,但却是实际存在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对自己研究不透彻的语法规则不能说得那么绝对。另一方面,我们一线教师更应该要注重内功修炼,帮助学生搭建完整的知识框架。

  三、不要为语法而教语法

  在语法课堂教学中,教师为了让学生直观地感受语法规则,会采用引入情境,并给出一些例句的方式。这也是比较常见的一些做法,但问题往往就是出现在这里。老师们可能会因为刻意要展示包含某个语法规则的例句,而仅仅考虑了其语言形式,而忽略了该语法现象背后所表达的意义,反而会引起歧义。我就书中列举的一些案例作出说明。

  首先就是有关时态的教学。在时态教学过程中,老师一般会给出大量包含该时态规则的例句,以帮助学生总结提炼。书中给出了这样一个例子:一位老师在教授一般过去时的过程中,为了对比其与一般现在时的区别,不经意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He got up yesterday.” 表面上看,这句话的语法没有任何问题,意思也很清楚:他昨天起床了。但如果仔细思考,这句话到底是在表达什么含义?他昨天起床,难道今天没起床,前天没起床吗?这样的表达就很容易引起歧义。同样的,在讲解定语从句时,也会有类似的例子出现。为了能够帮助学生理解什么是先行词,什么是关系代词,老师会选择或编一些简单的例句,于是出现了下面的句子:“Peter is a boy who is clever. We need to read some books which are interesting.” 大家看到这样的句子可能会笑了,但这就是书中列举的真实案例。老师们为了教学的方便,自编了一些看似简单易懂的例句,仅仅是考虑了其语法现象,并没有思考这样的表达是否合适。上述两句完全可以用简单的表达方式来呈现:Peter is a clever boy. We need to read some interesting books. 这些句子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定语从句。上述现象除了反映出老师们在教授语法时只顾着语法规则,为了教而教,也反映出老师没有能够把握某些语法规则真正的含义和使用方法。

  程教授在书中还阐述了很多我们在日常语法教学过程中容易忽视或是出错的地方,并结合一些真实的故事来帮助读者体会语法规则真正的含义。这也是我未曾在其它语法参考书上所见到的,可谓大开眼界。读完该书后,我对语法教学有了新的认识,有些日常教学中一直困惑自己的问题好像也得到了解决。我正迫切地想要在自己的语法课上进行改变和尝试,希望能够像程教授说的那样,通过语法来帮助学生组织思维、生成思想、创造并表达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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